• 首页
  • 党建要闻
  • 权威声音
  • 廉政建设
  • 企业动态
  • 支部建设
  • 先进典型
  • 理论园地
  • +
  • 老干工作
  • 知识问答
  • 在线学习
  • 党建课堂
  • 党员信箱
首页 > 党建要闻 > 党建要闻 > 正文

党中央决定,向这些党员发放生活补助金!

发表时间:2021-05-31 10:00:54 来源:新华社 编辑:马菀倬

中央安排资金向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金

为充分体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老党员的政治关怀和尊崇厚待,党中央决定,在“七一”前夕,向新中国成立前加入中国共产党、目前健在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每人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金500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3000元,中管党费补助2000元。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老党员,是共和国的奠基者,为党的事业作出了突出贡献。中央有关部门要求,要结合开展走访慰问活动,认真做好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发放工作,确保“七一”前发放到位,让老党员切实感受到党中央的关怀和温暖。

责编:马菀倬

来源:新华社

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建工作处(党委组织部)版权所有
地址:长沙市五一大道351号长沙市省政府二院内 Email:gzwzzb@126.com 电话:(0731)82211473
传真:(0731)82211473 邮编:410011 湖南省国资委值班室电话:(0731)82211158